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 |
发布时间:2018-12-03 13:33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
1.上市转让或挂牌转让退出
股份上市转让是股权投资基金首选的退出方式。 这种方式往往会给投资者带来十倍甚至数十倍数、百倍的收益,这也是私募股权投资最理想最渴望的退出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有IPO和新三板挂牌退出。
①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IPO),一般是指在被投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以及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需要扩大自身的发展规模时进行的,股权投资基金通过企业上市将其拥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成可以在公开市场上流通的股份,通过股票在公开市场转让投资者可以实现投资退出和资本增值。
上市退出的主要市场即IPO主要包括国内A股IPO和海外IPO。
(1) 国内A股IPO市场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 主板市场是目前国内最重要的证券市场,一般对企业的资本条件、盈利水平等指标求都比较高,投资这种公司的私募一般是比较大型的或者说实力、背景雄厚的。
中小企业板市场是深交所为了鼓励自主创新而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交易市场,往往在中小板交易实行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遵循与主板市场相同的法律规章、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不过对于企业上市等方面的要求要比主板上市宽松,是私募投资项目上市的好选择。
创业板市场主要面向成长型创业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有效提高了我国资本市场运行效率及竞争力,对于丰富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渠道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2)海外IPO。对我国企业来说,海外IPO市场主要以香港主板、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等市场为主,当然不排除私募为了将收获股权投资利益最大化而采取在其他海外国家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②新三板挂牌退出。“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而且随着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兴起和相关交易制度的日趋完善,新三板挂牌退出也成为股权投资基金的重要退出方式。
2.转让退出(包括行业通常所指的回购、并购等)
股权转让退出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重要退出途径,针对的是那些对于那些未能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上市的投资项目,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使风险资本退出即指公司股东主要是指私募股权的投资者依法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私募基金行业的数据显示,通过股权转让退出给私募股权基金带来的收益约为3.5倍,仅次于IPO退出。
而这类产权交易模式所投资的企业往往所处的行业处于朝阳时期,这段时期的企业成长性较好且具有一定盈利规模,但因种种原因如资产、企业规模等等不够上市要求和条件、或在二年之内无法尽快上市的被投资企业。
从目前国内的风险投资运作情况分析,在国内二板市场尚未启动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是我国现阶段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中一种操作性很强的方式。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股权转让在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作用也越来越突出。这种以无板市场和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风险投资,不但可以使股权投资公司稳定和迅速地实现退出,还可以保证一定规模的收益。
3.清算退出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清算退出是针对投资失败项目的一种退出方式,这种失败除了股权投资基金在这选项目上调研、分析以及判断上的不足以外,还有企业的经营不善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巨变等因素所导致的,所以这也就在侧面上提醒我们的投资者选择一个靠谱的股权投资公司合格的基金管理人以及靠谱的投资项目有多么重要。清算退出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
①破产清算。这种清算的方式往往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司破产清算即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并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②解散清算。解散清算,即启动清算程序来解散风险企业。这种方式不但清算成本高,而且需要的时间也比较长,因而不是所有的投资失败项目都会采用这种方式。
其次,破产清算或清盘虽然是投资失败的结果,但也是很多情况下股权投资基金所不得不采取的退出渠道。根据相关方面的研究,清算方式的退出一般可以收回总投资额的64%。
最后,清算退出是PE最不愿意采取的方式,只有在目标企业前景堪忧或者客观上已经资不抵债的情况下,PE才会不得已而为之一旦启动清算程序,PE能够收回投资成本已经是较为理想的结果,获得保底收益基本是一种奢望,更多的时候,清算退出意味着PE将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通过破产清算方式退出,往往意味着投资的失败,可能会引起外界对该私募基金投资能力及市场判断力的质疑。
4.将目标企业分拆出售
这种退出方式在正常的股权投资基金中并不常见,尤其是在国外的市场上属于基本上很难出现的一种类型,但在我国国内还是存在的。这种方式主要针对的是投资的一些大型的集团或者一个多元化经营的企业。当企业整体不能上市,新的股东或者投资企业股东不想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以及企业未达到破产清算的情况下,PE在针对所投资的企业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往往这种企业总体业绩并不算量好但是在某些方面却拥有一定让投资者亮眼的情况,这种情况下,PE往往会出于保护投资者和自身利益的考虑,与企业达成一定的协议,将所持有的一部分经营情况较差的股权进行出售,而保留一些人具有投资价值的股权,这种方式风险比较大,往往会使投资者损失自己的投资本金,但出现的可能性较低。
最后,笔者将对私募股权投资的盈利模式进行必要的说明,在盈利模式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基金一样,追求低买高卖,为卖而买,获取长期资本增值收益。具体来说,产业基金的盈利分为五个阶段即价值发现阶段,价值持有阶段,价值提升阶段,价值放大阶段以及价值兑现阶段。
①价值发现阶段:即通过项目寻求,发现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并且能够与项目方达成投资合作共识。
②价值持有阶段:基金管理人在完成对项目的尽职调查后,基金完成对项目公司的投资,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持有项目公司的价值。
③价值提升阶段。基金管理人依托自身的资本聚合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对项目公司的战略、管理、市场和财务,进行全面的提升,使企业的基本面得到改善优化,企业的内在价值得到有效提升。
④价值放大阶段。基金所投资项目,经过价值提升,培育2-3年后,通过在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或者溢价出售给产业集团、上市公司,实现价值的放大。
⑤价值兑现阶段。基金所投资项目在资本市场上市后,基金管理人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合理价格,在资本市场抛售项目企业的股票,实现价值的最终兑现。
|